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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ml模版關於2016年度省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(河南)
河南省審計廳廳長 汪中山





主任、各位副主任、秘書長、各位委員:

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,向省人大常委會報告2016年度省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情況,請予審議。

按照審計法及相關法律法規,省審計廳對2016年度省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瞭審計。重點審計瞭省級財政管理、部門預算執行、重大政策措施落實、脫貧攻堅工作推進、民生資金管理使用情況,以及部分省屬企業、省屬高校和省屬醫院,共審計900多個單位。在省委、省政府和審計署的領導下,我們一方面堅持客觀求實和問題導向,依法嚴肅揭示重大違法違規問題並督促整改落實;另一方面支持創新和推動改革,註重從體制機制層面提出意見建議,促進完善制度、堵塞漏洞,較好服務瞭改革發展大局。

2016年,省直有關部門和單位在省委、省政府的正確領導下,認真落實省十二屆人大五次會議各項決議,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,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,著力打好 四張牌 ,紮實開展 四大攻堅戰 ,全省經濟社會保持平穩健康發展。總體上看,省級預算執行情況較好。

財政保障和調控能力持續增強。各級財稅部門依法加強收入征管,實現瞭財政收入平穩增長,全省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完成3153.5億元,比上年增長8%;一般公共預算支出完成7453.7億元,為調整預算的97.9%,增長9.3%。發行政府債券1903.9億元,其中僅置換債券每年即可節約政府財務成本91.6億元。籌措基本建設資金207.8億元,支持瞭出山店水庫、前坪水庫等一大批重點基礎設施建設,有效拉動瞭投資增長。

民生支出得到較好保障。全省財政民生支出5785.2億元,占財政支出比重達77.6%。支持推進脫貧攻堅,省級籌措專項扶貧資金41億元,增長37%;53個貧困縣全年統籌整合各級各類財政涉農資金131億元,為脫貧攻堅提供瞭有力保障。全省就業和社會保障支出1067.4億元,增長12.9%,城市、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補助水平分別提高到不低於240元、132元。

財稅體制改革穩步推進。營改增試點全面推開,建築、房地產等四大行業納入營改增改革試點范圍,共為企業減稅124.6億元。落實資源稅改革政策,自2016年7月1日起,將資源稅和礦產資源補償費合並統一征收。繼續推進PPP模式推廣應用,深化財政涉企資金基金化改革,帶動瞭社會資本的投入。

預算管理水平顯著提升。完成省級2017至2019年中期財政規劃編制工作,將近三年省委、省政府重大項目支出納入財力保障范圍,提高瞭財政政策的前瞻性。繼續加大專項資金的取消、調整、統籌力度,2016年省級專項資金數量壓減瞭91項。加強政府債務管理制度建設,各級政府建立瞭債務規模控制的長效機制。

一、省級財政管理審計情況

2016年,省財政認真落實積極的財政政策,統籌推進財稅體制改革,加大盤活財政資金存量力台中市化糞池清理度,優化預算管理流程,財政管理效能進一步提高。但審計也發現,尚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,需要加以糾正和改進。

(一)個別預算收入項目管理不規范。一是國傢電影事業發展專項收入清算不及時,資金滯留在單位過渡賬戶,未及時上繳財政,2015年底和2016年底餘額分別為985萬元、1318萬元。二是違規下放水資源費征收主體,應作省級收入的水資源費繳入市縣財政834.9萬元。三是應征未征83個項目水土保持補償費4949.8萬元。

(二)部分預算支出安排不合規。一是預算執行效率不高的問題仍然存在。如省財政在轉撥中央轉移支付資金過程中,資金346.82億元未按預算法要求在30天內下撥,涉及169個項目,其中超過90天下撥的資金70.42億元,共70項。二是部分預算支出項目安排不科學。審計抽查發現,省財政在部分一般家庭抽肥項目預算額度連年結轉的情況下,仍然安排新增預算用於同一項目,涉及6個項目,結轉金額4.58億元。

(三)企業騙取財政資金問題仍然較為突出。一是抽查65傢企業申報資料發現,12傢企業利用虛假的增值稅發票、銀行轉賬憑證等騙取省級先進制造業發展專項資金4076萬元。二是審計71傢企業的申報資料發現,10傢企業編造虛假證明,違規獲得農業結構調整資金800萬元、工業結構調整資金380萬元。三是省財政補助企業項目信息共享機制不完善,2傢企業存在利用同一項目重復申請財政補助資金的問題,違規獲得財政資金160萬元。

(四)個別專項資金使用效率不高。一是南水北調配套工程資金長期閑置18.69億元。由於主管部門未安排具體項目,上述資金自2015年底至審計時未使用。二是土地整理項目建設進度緩慢,形成大量資金閑置。2015年,省財政共下達市縣三批土地整理項目資金48億元。由於項目進展緩慢,截至2017年2月底,上述資金實際僅支出8.45億元,其餘39.55億元結存在市縣財政部門。

此外,按照預算法的規定,對省級財政決算草案進行瞭審計,發現個別支出事項核算不準確等問題。

審計指出問題後,省財政廳正在抓緊部署整改工作,已收回2傢企業違規獲得的補貼資金160萬元。

二、地稅征管審計情況

2016年,省地稅局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體制改革,認真做好營改增工作;開展地方稅 法治化、規范化、精細化 管理專項行動,圓滿完成瞭稅收預算收入任務。審計鄭州等8個省轄市地稅征管情況,發現以下主要問題:一是10個縣(市、區)地稅部門在2016年預征25傢企業稅款1.94億元。二是8個省轄市地稅部門應征未征或未及時征收407傢企業或個人稅款2.42億元。另外也發現,個別市縣存在虛收耕地占用稅的問題。

對於稅收征管中存在的問題,省政府高度重視,要求省財政廳、省地稅局等部門進行專項檢查,堅決糾正。省地稅局已對相關制度進行瞭修訂和完善,對補征稅款工作進行瞭統一部署安排。

三、省級部門預算執行審計情況

對15個省直部門和單位進行瞭審計,從審計情況看,這些部門和單位強化預算約束,嚴格支出管理,違法違規問題逐年減少,預算執行情況總體較好,但個別部門和一些所屬單位預算管理還不夠規范,主要是:

一是財政存量資金規模仍然較大。由於部分單位預算安排不科學、統籌存量資金力度不夠,財政對預算單位銀行賬戶監管不力,一些省直部門長期閑置的財政存量資金規模仍然較大。審計發現,6個部門和4個二級單位2016年底財政存量資金共計6.72億元。二是違規轉移和使用財政資金。1個部門和5個二級單位通過虛構項目、虛增預算規模等方式向下屬單位轉移財政資金1351.05萬元;8個二級單位改變預算用途1240.37萬元。三是 三公 經費和會議費管理不規范。2個部門和15個二級單位超預算列支 三公 經費和會議費299.1萬元,其中車輛運行費超預算218.15萬元、會議費超預算62.75萬元;7個部門和9個二級單位列支 三公 經費等623.86萬元手續不完備,存在內控風險;1個部門和2個二級單位虛列會議費支出,形成賬外資金47.73萬元。四是未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問題仍有發生。1個部門和9個二級單位違規發放獎金、補貼、福利等558.56萬元;1個部門和6個二級單位存在公款購買禮品、個人違規在協會兼職取酬等問題。

審計指出問題後,有關部門積極采取上繳資金、調整賬目等措施進行整改,進一步嚴格相關財務制度,完善內部控制流程。

四、重大政策措施落實跟蹤審計情況

按照審計署統一部署,全省各級審計機關持續組織對穩增長、促改革、調結構、惠民生、防風險政策貫徹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審計,同時在其他各項審計中也關註重大政策措施落實情況。審計結果表明,各級各部門圍繞國務院和我省出臺的一系列政策,制定具體措施,綜合施策,積極推進相關政策落地生根、發揮成效。但審計也發現瞭個別政策落實不到位、項目推進不力等不容忽視的問題。

(一)化解煤炭過剩產能相關政策落實還需加強。對河南能源化工集團有限公司等8傢企業及相關地方礦井2016年化解煤炭過剩產能相關政策落實情況進行瞭審計。2016年,我省化解煤炭過剩產能2388萬噸,完成瞭國傢下達的任務。但審計發現:一是部分關閉礦井人員尚未安置完畢。河南能源化工集團有限公司等4傢企業化解過剩產能關閉礦井,應安置職工61293人,截至審計時,尚有11676人未安置到位。二是部分專項資金未按要求及時撥付。6個市縣滯留中央工業企業結構調整專項獎補資金1.34億元。平頂山市和許昌市未撥付平煤神馬集團在兩地關閉退出的6處重組煤礦獎勵資金1500萬元。

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後,有關市縣和企業通過采取內部分流、外部就業、內部退養等措施,使關閉礦井職工得到瞭妥善安置;滯留專項資金已撥付到位;支持煤炭關閉退出獎勵資金已經得到落實。

(二)省級涉農資金管理改革需強力推進。對蘭考等9個省直管縣(市)(不含鞏義市)涉農資金管理改革試點政策落實情況進行瞭跟蹤審計,9個縣(市)共統籌農田水利建設、土地整治等6項資金5.21億元。審計發現:一是工作機制落實不到位,項目推進慢。如永城市由於部門間協作配合不夠,2016年的建設項目實施方案至2017年5月才確定,造成5378萬元資金閑置。二是統一高效的政策目標尚未實現。如蘭考縣統籌整合涉農資金支持高標準糧田建設實施方案中,明確縣農業局為項目實施責任主體,但實際資金仍然分為6塊,項目仍由原資金主管部門實施,也未按統一的高標準糧田建設標準執行。三是項目後期管護工作重視不夠。汝州市的實施方案未明確項目後期管護工作責任部門,重建設、輕管護現象仍然存在。

(三)部分項目建設推進緩慢。跟蹤調查政府直接投資或政府扶持項台中通馬桶目174個,涉及財政資金投入13.89億元。審計發現,18個項目至審計時未開工建設,涉及資金2.48億元。項目前期準備不充分,選址、土地、規劃等建設條件未落實,是項目不能如期開工的主要原因。

對涉農資金整合、項目推進方面存在的問題,有關地方和部門積極研究整改,完善相關規定,推進項目實施。

五、扶貧審計情況

今年以來,全省各級審計機關按照省委、省政府的要求和審計署的統一部署,把扶貧審計作為重大政治責任,采用統一組織、分步實施、交叉審計、輪番督導、強化整改等措施,持續對扶貧資金管理使用和扶貧政策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審計。今年上半年,省審計廳直接對7個貧困縣進行瞭審計;同時,全省抽調審計人員近700名,組成63個審計組,繼續對其餘46個貧困縣和扶貧任務較重的17個非貧困縣進行瞭交叉審計。審計扶貧資金278.85億元,涉及969個鄉鎮、3316個行政村和1484個單位,入戶走訪14295個貧困傢庭。從審計情況看,全省各級黨委、政府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、國務院和省委、省政府精準扶貧和精準脫貧決策部署,成效明顯。尤其是全省脫貧攻堅第三次推進會會議精神傳達後,各市縣黨委、政府進一步提升政治站位,層層壓實責任,強化各項措施落實,工作更實,成效更加顯著。但審計也發現一些地方在政策落實、資金管理等方面還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。

一是貧困縣財政資金統籌整合使用工作有待加強。27個縣閑置一年以上的資金7.7億元,未能盤活統籌使用,個別縣甚至存在虛假整合問題。二是部分扶貧項目未實現預期效果。因脫離當地實際或市場需求、建設缺乏有效質量控制、輕後期管護等原因,23個縣實施的81個扶貧項目建成後閑置廢棄、改作他用或項目失敗,無法實現預期扶貧效果,涉及扶貧資金1.5億元。三是精準識別等基礎工作仍需夯實。70個縣均不同程度存在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基本信息不準確、不完整或未及時更新的問題。另外,審計還發現由於部門間信息不共享、政策銜接不夠等原因,部分貧困傢庭學生,未能按規定享受助學金等教育扶貧資助。

扶貧審計中,把審計發現問題及時整改作為工作重點,實行瞭審計發現問題 建立問題臺賬 及時移交整改 逐個對賬銷號的 流水作業 工作模式,督促各地黨委政府做到邊審邊改邊規范,推進扶貧工作紮實有效開展。截至6月30日,審計發現問題2382個,移交有關單位後,已整改到位1657個,盤活統籌閑置資金7.2億元,追究黨紀政紀責任74人。

六、重點專項審計情況

(一)保障性安居工程審計情況。2016年,各級政府繼續加大對安居工程資金投入力度,全省城鎮安居工程財政補助達427.74億元、農村危房改造財政補助19.37億元,分別是上年投入的1.59倍、1.31倍,享受住房保障傢庭90.74萬戶,比上年增加20.37%。城鄉住房保障覆蓋范圍進一步擴公家機關水肥清運大,有效改善瞭城鄉居民居住條件,但一些地方仍存在資金使用和項目管理不規范問題。一是不符合條件的對象享受住房保障待遇。65個市縣2301戶保障對象在傢庭收入、住房等不符合條件的情況下,享受住房保障待遇。其中:獲得住房貨幣補貼141.43萬元,獲得保障性住房實物配租(售)1688套。73個市縣1869戶不符合條件傢庭違規領取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1446萬元。二是保障性住房竣工驗收不規范。118個已基本建成項目由於前期建設手續不全、消防環評專項驗收不合格等原因,超過1年以上無法辦理竣工驗收備案,涉及保障性住房58722套;55個項目14836套保障性住房,未按規定辦理竣工驗收就交付使用。三是部分市縣存在資金閑置或住房空置等問題。71個市縣105個單位的安居工程專項資金44.15億元未及時分配使用,至2016年底已閑置1年以上;46個市縣24253套已辦理竣工驗收的保障性住房,至2016年底空置超過1年。

審計指出問題後,有關地方已撥付資金12.96億元,財政統籌使用4.07億元,取消或調整保障對象資格1197戶,清理收回和分配使用住房265套,追回補貼補助資金482.52萬元,分配使用空置的保障性住房3938套,處理處分82人。

(二)生態環境保護政策執行審計情況。對18個省轄市本級、50個縣(市、區) 藍天 、 碧水 行動計劃完成情況、環保資金管理使用情況進行瞭專項審計調查。從調查情況看,各市縣認真落實省委、省政府決策部署,不斷加大環境保護和污染治理的工作力度,生態文明建設取得較好成效。但審計也發現一些問題需要研究解決:一是部分 藍天 、 碧水 行動計劃工程項目未能按期建成投運,涉及項目149個。二是污染治理專項資金閑置3.18億元。由於項目庫不健全、資金未細化到項目、部分項目建設遲緩等原因,存在 資金等項目 的問題。三是部分市縣環境監察執法工作不嚴格。抽查11個市縣525個已經結案的環境違法行為檔案發現,其中要求整改和停止違法行為的有380起,但這些案件結案的依據均為罰款繳納憑證,無整改和停止違法行為證明材料的共326起,存在以罰代糾現象。

審計指出問題後,有關市縣進行瞭認真整改。截至2017年5月底,124個項目已建成投運,5個項目已終止;市縣政府盤活閑置資金2.35億元,收回財政852萬元;11個市縣規范瞭環境執法工作,完善瞭執法檔案。

(三)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績效審計情況。對45個縣(市、區)2013年至2016年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績效情況進行瞭審計,並延伸調查瞭885個村2952戶受益傢庭。項目實施改善瞭農民生活條件,提高瞭農民健康水平,取得瞭較好的成效。但審計也發現瞭一些問題亟待解決:一是項目規劃及落實不到位。3個縣部分飲水安全問題村莊或學校未納入規劃范圍,其中商水縣存在飲水安全問題的64個村莊未納入規劃范圍;6個縣存在規劃內項目未實施問題。二是部分縣水源保護措施不到位。12個縣(市)未按規定劃定水源保護區,4個縣(市)存在水源附近環境差的問題,影響水源水質安全。三是維修基金政策執行不到位。5個縣(市)未建立維修基金制度;10個縣(市)未足額配套維修基金1161.25萬元;6個縣少收承包單位維修基金395.6萬元。四是項目資金長期閑置。8個縣(市)在項目均已建成投入使用的情況下,結餘資金6620.37萬元長期閑置,未統籌安排使用。

審計指出問題後,省直有關部門正組織相關市縣進行整改。

七、省屬重點企事業單位審台中馬桶不通計情況

(一)省屬企業審計情況。對河南投資集團等5傢省屬企業進行瞭審計,發現的主要問題:一是3傢企業存在對外投資、對外借款未按期收回或資金被民營企業長期占用等問題,涉及資金15.5億元。二是中原出版傳媒集團編輯、報刊大廈2011年基本完工,建成面積13.27萬平方米,因相關手續不齊全,截至2016年底仍處於閑置狀態。三是2傢企業超限額繳納住房公積金818.15萬元,其中河南投資集團541.1萬元,中原出版傳媒集團277.05萬元。

審計指出問題後,有關企業已收回資金7.79億元,資產閑置等問題有待整改。

(二)省屬高校審計情況。對鄭州大學、河南農業大學、河南科技大學3所省屬高校進行瞭審計。鄭州大學存在的主要問題:一是所屬6個院系2013年之後仍然存在虛列支出、隱瞞收入、賬外管理資金問題,涉及資金1750.8萬元。二是超范圍列支資助困難學生經費793.08萬元。河南農業大學存在的主要問題是,部分建設項目未按規定招投標,涉及項目投資1.31億元。如龍子湖校區工程項目外墻裝飾投資9767.4萬元,直接委托給兩傢公司實施,未按規定進行招標。河南科技大學存在的主要問題:一是學校列支應由教職工個人負擔的物業費等費用1426萬元。二是學校違規收費447.34萬元。

審計指出問題後,有關高校已基本整改完畢,收繳賬外結餘資金276萬元,出臺或修訂相關制度辦法4項,處理處分17人。

(三)省屬醫院審計情況。對省人民醫院等7傢省屬醫院財務收支情況進行瞭審計,發現的主要問題:一是6傢醫院違規提高藥品加價率或重復多收醫療費577.25萬元。二是3傢醫院未通過政府建立的非營利性藥品集中采購平臺采購藥品1.7億元,其中河南科技大學第一附屬醫院1.43億元。三是3傢醫院資產管理不規范,對外投資、新增固定資產等未記賬,傢底不清。

審計指出問題後,相關醫院已上繳資金138.2萬元,執行瞭藥品網上采購制度,規范瞭新增固定資產、對外投資等會計處理事項。

八、審計移送的違紀違法問題線索情況

近年來,省審計廳不斷加大揭露和查處違紀違法問題的力度,促進反腐倡廉建設和政府依法行政。2016年6月至2017年5月,共移送有關案件線索和違紀違法事項108件。其中,移送司法機關6件、紀檢監察機關44件、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58件。

目前,對於移送的違紀違法事項,有關部門查處後,已處理相關責任人709人。其中,追究刑事責任12人,給予黨內警告、嚴重警告等黨紀處分44人,給予行政警告、行政記過等行政處分322人,給予誡勉談話等組織處理及其他處理331人。移送處理的違紀違法事項主要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:一是一些行政機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違反 三重一大 等制度規定,決策失誤,監管不力,造成國有資金資產損失。二是國傢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,牟取私利,貪污挪用公款。三是有關人員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、違規經商辦企業等。四是鄉鎮、村級等基層工作人員克扣、挪用惠民補貼及征地補償款等,侵占群眾利益。五是個別單位私設 小金庫 ,違反財經紀律。

九、下一步工作措施

本報告反映的是省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。對審計發現的重要問題,省審計廳及時向省政府報送審計結果報告和信息專報,省政府領導均做出瞭批示,要求對審計發現的問題限期整改,報告中的整改情況僅是截至目前的初步整改結果。7月12日,省政府召開第129次常務會議,聽取瞭審計情況匯報,研究部署審計整改工作。陳潤兒省長明確要求,各地方、各部門要站在牢固樹立 四個意識 的高度,本著對人民負責的態度,堅持問題導向,逐項列出清單,建立整改臺賬,明確整改責任,嚴格依法整改,限時三個月內整改到位,省政府常務會議將專題聽取審計整改情況匯報。7月25日,常務副省長翁傑明主持召開審計整改工作推進會,對審計整改工作做出全面安排部署。整改的全面情況,省政府將於11月底前向省人大常委會專題報告。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,為瞭改進政府工作,將進一步采取以下措施:

一是進一步強化預算編制和預算執行的統籌協調。加強財政部門和項目主管部門之間的工作協調,加快預算資金的撥付進度,將預算執行結果作為編制預算的重要參考依據。從依法行政、依法理財的角度,高度重視並嚴格執行新預算法中關於限時下達資金的有關規定,完善項目庫建設,提高資金分配的工作效率。細化盤活財政存量資金的具體措施,嚴格執行結餘結轉資金的清理回收制度,對於預算執行進度慢、監督檢查有問題、預算績效不高的項目,壓縮其預算規模或調整其用途。

二是進一步加強涉企財政資金的管理和監督。創新財政涉企資金的預算分配模式,增強吸引社會投資相關支持措施的協調性和有效性,更多地利用政府采購、貸款貼息等方式支持企業發展。改進和完善省級涉企專項基金的管理辦法,規范運行流程,加快推進運作,在確保財政資金安全的前提下,有效發揮涉企基金吸引社會資本、支持創新創業的作用。明確涉企財政補助資金分配和監管的主體責任,加強從項目申報到資金撥付的全過程監控,著力規范和完善專傢評審工作,確保資金分配的公平公正。

三是進一步提高民生項目和民生資金的管理水平。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對項目立項、資金管理、工程招標、竣工驗收和後續管護等諸環節進行全過程的綜合監管和考評。對工程進展遲緩、工程質量不達標、後續管護機制不健全以及擠占挪用項目資金等問題實行問責,建立項目管理的長效機制。建立資金使用與管理監督相統一的約束機制,采取相關信息數據共享、減少資金撥付環節、實行資金直達、推進陽光公開等方式,有效防范虛報騙取、擠占挪用等違紀違規問題的發生。

四是進一步加強審計監督全覆蓋機制建設。積極推進有關部門、金融機構和國有企事業單位與審計機關建立聯網數據共享機制,構建全天候、無死角的審計監督模式。前移審計監督關口,通過數據的實時互聯互通,實現對權力運行、資金分配使用等全過程監督,全面提升審計的質量和水平。

主任、各位副主任、秘書長、各位委員,我們將緊緊圍繞省委、省政府決策部署,自覺接受省人大的指導和監督,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,立足服務河南經濟社會發展大局,不斷創新審計方式,完善審計機制,依法加大審計力度,充分發揮審計在黨和國傢監督體系中的重要作用,以更加優異的成績迎接黨的十九大召開,為決勝全面小康、讓中原更加出彩做出積極貢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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